太和职员令
北魏孝文帝太和间制订有关职官品阶的法令。分为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493)颁行,是现存北魏第一个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法令,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分为十八个品级,每个品级中又分上、中、下三阶。后令于太和二十三年制定,在孝文帝死后由宣武帝下诏颁行,除调整部分官职品阶外,又规定自第一品至从三品不分阶,第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两阶。
北魏孝文帝太和间制订有关职官品阶的法令。分为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493)颁行,是现存北魏第一个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法令,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分为十八个品级,每个品级中又分上、中、下三阶。后令于太和二十三年制定,在孝文帝死后由宣武帝下诏颁行,除调整部分官职品阶外,又规定自第一品至从三品不分阶,第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两阶。
比喻不辨东西好坏而随意糟蹋。宋陆游《齿痛有感》诗: “眼暗头童负圣时,齿牙欲脱更堪悲。暮年渐解人间事,蒸食哀梨亦自奇。”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轻诋》: “桓南郡每见人不快,辄嗔云: ‘君得哀家梨
参见“上佐”。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侗族族姓或村寨之长,侗族称宁老或样老。自然形成。其职能为调解寨内或族内日常纠纷,代表本族本寨与外界联系。平时从事生产,有事出面调处,无固定报酬及特殊权益。部分壮族村社亦有寨老,壮语称“波板”,意为“村
在今云南嵩明县南二十六里杨林镇。唐置威州于此。天宝后州废。
十卷。宋谢(约1019前后在世)撰。谢字幼槃,临川(今江西临川)人。生卒年不详。谢逸之从弟,亦属“江西诗派”诗人。一生不仕,以布衣终其身。吕本中称“逸诗如康乐,诗似玄晖”。王士祯称其诗“清逸可喜”,尤
又作阿昧、阿模里。即今伊朗北部里海滨阿莫勒。《新唐书·西域传·大食》:“岐兰之东南二十日行得阿没,或曰阿昧。”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库部曹监督政务的官员。《魏故恒州治中晋阳男王君墓志铭》: “曾祖定国,圣朝库部给事中、河内太守。”(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六)
位于今陕西西安城区和近郊。隋初,仍都汉长安城。开皇二年(582),文帝于龙首原(今西安旧城北)创建新都,名大兴城。唐仍定都于此,复称长安城。故城外郭城东西宽9500米,南北长8470米,周长约36公里
《尚书.夏书.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其二曰:‘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