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府山川百里赊,洞门藤蔓锁烟霞。
神仙不与人间异,弟妹还应共一家。
洞府山川百里赊,洞门藤蔓锁烟霞。神仙不与人间异,弟妹还应共一家。
这首诗词是苏辙在宋代写的,《和毛君州宅八咏 李八百洞》。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洞府山川百里赊,
洞门藤蔓锁烟霞。
神仙不与人间异,
弟妹还应共一家。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毛君州的府邸——八百洞的景色和氛围。诗中展示了洞府所在地的山川美景,洞门被藤蔓覆盖,使得洞府充满了神秘的氛围。诗人表达了洞府与人间世界不同,与神仙居所相似的特质,但他指出虽然洞府与众不同,但家人之间依然应该团结和睦。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而朴素的语言描绘了洞府的景色和特点。洞府山川百里赊,形容了洞府所在地的山川景色壮丽,给人以遥远而广阔的感觉。洞门藤蔓锁烟霞,通过藤蔓覆盖洞门,创造了一种神秘、幽静的氛围,使读者感受到了洞府的独特之处。
诗中表达了洞府与人间世界的差异。洞府被描述为神仙所居之地,与凡人居住的世界有所不同。这种描写暗示了洞府的高贵和超然,与尘世的繁杂相隔离。然而,最后两句表达了家人之间的亲密和团结。弟妹还应共一家,强调了家庭的重要性,即使在洞府中也应该和睦相处。
整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展现了洞府的景色和特点,同时通过对洞府与人间的对比,传达了家庭团结的价值观。这种简洁而深刻的诗意,使得这首诗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hé máo jūn zhōu zhái bā yǒng lǐ bā bǎi dòng
和毛君州宅八咏 李八百洞
dòng fǔ shān chuān bǎi lǐ shē, dòng mén téng wàn suǒ yān xiá.
洞府山川百里赊,洞门藤蔓锁烟霞。
shén xiān bù yú rén jiān yì, dì mèi hái yīng gòng yī jiā.
神仙不与人间异,弟妹还应共一家。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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