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利套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名清江嘴镇。即今湖北黄梅县南七十二里小池镇。明置巡司于此。
潘季驯, 字时良,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进士。历任右副都御史、刑部右侍郎、工部左侍郎、工部尚书等职,是明代杰出的治理黄河专家。嘉靖、万历年间,四次治理黄河、淮河,前后二十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文宗天历元年(1328)十二月,分掌钦察军士,隶大都督府。置营于文安(今属河北)。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行军千户所九翼,屯田千户所一
读音:Pǔchúpǔ彝族姓氏,本氏族名,遂以为姓。后改为单姓 “普”。盖取其首音,谐以汉字“普” 而得;又,“普除普”乃彝语“布氏族”之音译,或以其汉意“布”谐 “普” 字而得。见 《中国
即“乌师庐单于”(347页)。
北宋置,属泸州。在今四川纳溪县境。治平四年(1067)废。
见“巴思哈”(410页)。
即今甘肃安西县西北马莲井村。《清一统志·安西州》:马莲井“旧设县丞驻此。本朝乾隆三十八年改设州判”。
刑法名。结伙为盗。《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晋书·刑法志》引张裴曰:“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谓之盗。”秦律规定,五人以上共同犯罪为从重惩罚的一条界限,《法律答问》:“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