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盗
刑法名。结伙为盗。《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晋书·刑法志》引张裴曰:“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谓之盗。”秦律规定,五人以上共同犯罪为从重惩罚的一条界限,《法律答问》:“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封建统治者又常以群盗污蔑起义农民,《史记·黥布列传》:“迺率其曹偶,亡之江中为群盗。”
刑法名。结伙为盗。《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晋书·刑法志》引张裴曰:“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谓之盗。”秦律规定,五人以上共同犯罪为从重惩罚的一条界限,《法律答问》:“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封建统治者又常以群盗污蔑起义农民,《史记·黥布列传》:“迺率其曹偶,亡之江中为群盗。”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清江南丹徒人,字子远。善画山水,仿黄公望。康熙初尝客居京师,卖画自给。八年,闻周亮工罢官,至南京慰之。
即谷和县。治所在今四川黑水县西南。《旧唐书·地理志》、《寰宇记》卷81作“谷利县”。
即“列子”。
读音:xì yáng卫太子蒯聩之仆戏阳速,其先以邑为氏。(见《姓谱》)
读音:háo【源】 毫、豪同源。见《姓谱》(9)。【布】 北京有此姓(91)。【人】 毫康,汉时甘陵人,安阳侯(15,21,24)。现行较罕见姓氏。今北京,河北之阜平、陕西之韩城等地有分布。汉族姓
书名。明胡应麟(号少室山人)撰。正集三十二卷,续集十六卷。为考据杂说之汇编,凡十六种:《经籍会通》四卷,论古来藏书存亡聚散;《史书占毕》六卷,论史;《九流绪论》三卷,论子部诸家;《四部正讹》三卷,考证
?—567北朝时昌黎大棘(今辽宁义县西北)人,字永贵。善骑射,有将帅才。北魏末先后从源子雍、尔朱荣、元天穆攻破六韩拔陵、葛荣、邢杲等军,除郢州刺史、武卫将军。永熙三年(534),从魏孝武帝西迁,进爵化
在今宁夏惠农县西。《方舆纪要》卷62平罗所: 黑山营在 “所北八十里,永乐元年建,与镇远关相应援”。
陈旧腐朽的东西变为神妙奇特的东西,神妙奇特的东西变为陈旧腐朽的东西。 表示对立的事物相互转化。语出《庄子,知北游》:“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