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氏遗书
三种,五卷。明末清初费密(1623-1699)撰。费密字此度,号燕峰,新繁(今属四川省)人。曾组织地主武装对抗张献忠农民起义军,失败后流寓江苏泰州,著书终身。主张“道”应“致用”,反对理学空谈。著有《中传正纪》等。《费氏遗书》收《弘道书》三卷、《荒书》一卷附札记一卷(唐鸿学撰)、《燕峰诗钞》一卷。其中《荒书》记农民起义军于蜀中活动始末,可为考明清史之旁证。有民国年间大关唐氏刻本。
三种,五卷。明末清初费密(1623-1699)撰。费密字此度,号燕峰,新繁(今属四川省)人。曾组织地主武装对抗张献忠农民起义军,失败后流寓江苏泰州,著书终身。主张“道”应“致用”,反对理学空谈。著有《中传正纪》等。《费氏遗书》收《弘道书》三卷、《荒书》一卷附札记一卷(唐鸿学撰)、《燕峰诗钞》一卷。其中《荒书》记农民起义军于蜀中活动始末,可为考明清史之旁证。有民国年间大关唐氏刻本。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武猛将军等号。
唐代六诏之一浪穹诏王。乌蛮。为见于史载的该诏第一世王。统辖今云南洱源县一带。卒,子时罗铎立。一说即《张曲江文集》卷13《敕蛮首领铎罗望书》中所云铎罗望祖父郍旁时,亦即《通鉴》卷204《唐纪》所载傍时昔
即“私奴婢”。
即大丙山。在今陕西略阳县东南。
官制用语。即奏举。宋朝高、中级官员推荐京朝官或选人充任某种差遣,并担保其胜任,称保任。若被推荐人任职期间有违法或失职,举主亦须受罚。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即“奏举”,见该条。
四卷。明徐溥(1428-1499)撰。徐溥,字时用,号谦斋,江苏宜兴人。景泰五年(1454)进士,由编修累官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谥文靖。事迹具《明史》本传。徐溥于孝宗时在内阁十二年
十六卷。明汪某撰。汪某佚名,新安人。书前有汪庚序,以为此书为道昆作。以道昆万历十四年(1586)所刻《弘明集》、《广弘明集》字体证之,该书亦为万历年间所刻。书中纪年止于万历元年(1573),成书必在万
十卷。隋王通撰,唐薛收续并作传,宋阮逸注。王通(584-617或618),字仲淹,隋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文帝时,任蜀郡司户书佐。曾入长安,献《太平策》十二章,为公卿所阻,不得用。大业末,弃官归,
书名。宋洪皓撰。三卷。建炎三年(1129)洪皓出使金国,被拘留十五年,后归宋。此书系对金国历史、政治以至杂事的追记,详实可信。元人纂修辽、金二史时曾参用。绍兴二十六年(1156)长子适编为正续二卷,乾
素子。少年时空手打死一只虎,献太武帝,用为内行阿干。从平凉州有功,封子爵。为中军都将时卒。(,参见《北史》)【介绍】:北魏皇族,鲜卑族。拓跋素长子。年十七,从太武帝猎,空手搏杀猛虎。后随帝攻北凉,手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