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说难

说难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夬事以密成,误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己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如此者身危。规异事而当,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此者身危。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如此者身危。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如此者身危。强以其所不能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故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则以为卖重。论其所爱,则以为借资;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经省其说,则以为智而拙之;半盐博辩,则以为多而交之。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其心有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彼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之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大意无所拂悟,辞言无所系縻,然后极骋智辩焉。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虎,皆所以于其上也。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不能无役身以进加,如此其污也!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人所耻也。夫旷日离久,而周泽未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昔者郑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因问于群臣,“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大夫关其思对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遂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此二人说者皆当矣,厚者为戮,薄者见疑,则非知之难也,处智则难也。故绕朝之言当矣,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奉也,此不可不察。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主办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猜你喜欢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平寇县

    北魏置。治今山西忻州市境内。永安中属永安郡。北齐武成帝移治定襄县(今山西定襄县东南)。隋开皇十年(590)移治崞城(今原平市北崞阳)。大业初改为崞县。

  • 天女

    见“天孙”。

  • 现果随录

    一卷。清朝僧戒显(生卒年不详)撰。戒显字悔堂,顺治年间杭州灵隐寺僧人。《现果随录》以阐述佛教因果报应为主要内容,择取有关人和事编成此书九九,凡八十一则。每则叙事之后,必有论断。分清善恶之别。以此,劝人

  • 管家窑子

    即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明安乡。20世纪30年代乌拉特后旗曾迁治于此。

  • 沈纤

    读音:shěn xiān楚有沈纤氏。(见《潜夫论》)

  • 惜寸阴

    《晋书.陶侃传》:“陶侃尝语人曰:‘大禹圣人,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惜寸阴,极言珍惜时间,爱惜光阴。唐.郑谷《赠咸阳王主簿》诗:“登科未足酬多学,积业犹闻惜寸阴。”述宾 形容极其珍惜时间。

  • 长孙贞隐

    【介绍】:宋人避仁宗讳改长孙正隐,河南洛阳(今属河南)人。高宗时在世,曾任太常博士。《全唐诗》存诗2首。

  • 三不辜

    三种不可饶恕的罪过。《经法·亡论》:“一国而服(备)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又云:“〔三〕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

  • 栾巴

    ?—168东汉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西)人,一说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人,字叔元。顺帝时给事掖庭,补黄门令,不与诸常侍交接。后历任桂阳、豫章太守,在郡为百姓制定婚丧嫁娶之礼,兴立学校。征拜尚书,因谏止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