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字字香
二卷。元郭豫亨撰。豫亨自号梅岩野人。生卒年及里籍不详。其书名取宋晏殊词“唱得红梅字字香”句。南宋时江湖诗人无不借梅以自重。别号、斋馆之名多带梅字,以梅附于雅人。豫亨生活在元至大中,离南宋未远,因而染此山人之积习。集中咏梅七律达二百首,集句为之,又辟新境,且属对工巧。有元至大刻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四库全书》本、《琳琅秘室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二卷。元郭豫亨撰。豫亨自号梅岩野人。生卒年及里籍不详。其书名取宋晏殊词“唱得红梅字字香”句。南宋时江湖诗人无不借梅以自重。别号、斋馆之名多带梅字,以梅附于雅人。豫亨生活在元至大中,离南宋未远,因而染此山人之积习。集中咏梅七律达二百首,集句为之,又辟新境,且属对工巧。有元至大刻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四库全书》本、《琳琅秘室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清代政府机构衡量银两的标准。相对于市平而言。有*库平、*漕平和*关平。虽系政府规定,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标准并不一致。
【介绍】:号丹元子,又号青萝山布衣。玄宗开元年间在世,曾为内供奉、翰林待诏。长于天文术数。《全唐诗补编·续拾》存诗31首,系据《丹元子步天歌》而录的叙述星象之七言歌行。
《礼记.中庸》宋朱熹题解:“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原谓中庸之道适得其中而无偏颇之弊,后常用于指不偏袒任何一方。鲁迅《华盖集续编.送灶日漫笔》:“在现今的世上,要有不偏不倚的公论,本来是一种梦
官名。即水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水部员外郎。
在今山西原平市西北六十余里。《方舆纪要》卷40崞县:石佛谷“《志》云,在县西北三十里,北接朔州界。元末用石垒寨,明初因之。南通庙岭,即夹柳树堡也。其西北有郎岭关云”。
即今江苏仪征市东朴席镇。明隆庆《仪真县志》卷3:朴树湾镇“在县东三十里”。
①战国齐国人。胡非一说姓胡名非,一说为复姓。墨翟弟子。《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七引其谈“勇”之语,认为曹刿以布衣之人,“一怒而劫万乘之师,存千乘之国,此谓君子之勇”。《汉书·艺文志》墨家类著录有《胡非子
?—946一名李绍鲁。五代时北吐谷浑首领。后唐同光元年(923),被庄宗任为宁朔、奉化两府(今河北定州北)节度使,赐姓名为李绍鲁。后晋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其部为契丹役属。后率部返归后晋,为石敬瑭遣军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子畴,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回族。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优贡。同治(1862—1874)间,官知县,累迁内阁侍读。性兀傲,不能谐俗。喜经史、善诗文、工书法。书承唐代颜真卿,尤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副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改置判官领其事。九年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