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书
一卷。明林塾(生卒不详)撰。林塾,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县)人,明宏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浙江布政司参议。他考订明惠帝建文年间诸臣前史无记载者54人,编为《拾遗书》,但所载与其前诸书略同,行文简略,且齐泰以下30人事迹都无,未能考订补充。
一卷。明林塾(生卒不详)撰。林塾,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县)人,明宏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浙江布政司参议。他考订明惠帝建文年间诸臣前史无记载者54人,编为《拾遗书》,但所载与其前诸书略同,行文简略,且齐泰以下30人事迹都无,未能考订补充。
【介绍】:明大名府长垣人。万历二十年进士。天启初官至户部尚书,居官廉洁,为人强悍阴鸷,不喜东林人,为御史李应昇所论,自引归。魏忠贤窃权,尽逐东林人士,起永光为南京兵部尚书,日以排斥东林为能事。后以其党
《后汉书.崔骃传》:“盖高树靡阴,独木不林,随时之宜,道贵从凡。”一棵树成不了一片森林。后以独木不林喻指单个力量做不成大事。亦作“独木不成林。”清.钱彩《说岳全传》七〇回:“王贵、张显二人悲伤过度,是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南朝梁人,字孟孙,祖籍兰陵(今江苏常州西北),梁昭明太子统长子。初封华容公,改封豫章郡王。历为南徐州、江州刺史。及卒,谥安王。(五,)【生卒】:?—541【介绍】:南朝梁南兰陵人,字孟孙。萧统长子。初
书名。明代解释伊斯兰教历法之书。1卷,书末有成化十三年(1477)南京钦天监副贝琳跋文。又附《译天文书》,1卷。洪武十五年(1382)钦天监灵台郎海达儿(又译黑的儿)、阿答兀丁、回回大师马沙亦黑、马哈
明清两代因罪充军者之册籍。明制戍籍须注姓名、年龄、乡贯。刑部开具,并依南北籍编排甲为二册,一存内府,一付该管百户,流去充军。如有逃故,按籍勾捕。充军者有终身,有永远。永远者,罚及子孙。万历时规定,本人
【介绍】:春秋时越人。美女。越王句践蓄之,以进于吴。
明成化五年(1469)于旧西安州置,属固原卫。治所即今宁夏海原县西北西安乡西西安州。雍正二年(1724)裁。明成化五年(1469年)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西古西安州。清雍正二年(1724年)废。
见“巴哇簇”(410页)。
一卷。清汪德钺撰。此书专论杂卦反对及互图。据自序称:此篇非漫为颠倒者,顾自汉以来,终未明其旨。朱子谓自大过以下不反对,或疑其错简,以韵协之,又似非误。今录杂卦,时时玩索,稍有窥测,即录之于后,以质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