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璩蜀李书
一卷。清汤球辑。常璩撰有《华阳国志》,前已著录,《蜀李书》为他的另一著述。《颜氏家训书证篇》云:“《李蜀书》,一名《汉之书》。”《史通·正史篇》云:“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璩撰《汉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隋书·经籍志》上有《汉之书》十卷的记载,采用的是前名;《旧唐书·经籍志》有《蜀李书》九卷,采用的是后名。作者在该书中侈言祥瑞,故价值不高。
一卷。清汤球辑。常璩撰有《华阳国志》,前已著录,《蜀李书》为他的另一著述。《颜氏家训书证篇》云:“《李蜀书》,一名《汉之书》。”《史通·正史篇》云:“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璩撰《汉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隋书·经籍志》上有《汉之书》十卷的记载,采用的是前名;《旧唐书·经籍志》有《蜀李书》九卷,采用的是后名。作者在该书中侈言祥瑞,故价值不高。
西汉神爵三年(前59)置。治今河北任县西。属广平郡。新莽废。
即今四川达川市南之州河 (前河),为渠江支流。《明史· 地理志》 达州: “东有渠江,通川江之下流,西南入渠县界,合于巴江。” 《清一统志 ·绥定府一》: 通川江 “在府城南门外。即渠江,一名东关水。
【生卒】:1272—1336【介绍】:元婺州路金华人,字傅朋。成宗大德中任婺州路学正,考满除静江教授,移疾归。仁宗延祐末起为南康教授,摄白鹿洞书院山长。官至松江府判官。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河南沁阳县城内自治街。俗称北大寺。始建于明代,清代重修。前有厦殿,面阔3间,单檐歇山,蓝琉璃瓦盖顶。拱端透雕龙头、庭院四隅有4座讲堂,最后为大礼拜殿,成长方形,与客庭均为绿琉璃
在今河北河间市北二十里。清于此设把总。
【介绍】:清湖南华容人,字届室。康熙三十九年进士,授山东淄川知县,设社仓,严保甲,修学校,雪冤妇沈氏狱。补光泽知县,升开州知州,亦有善政。卒年七十余。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明清都察院所属河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
沙俄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1896.6.2),由清湖北汉黄德道瞿廷韶与俄方代表签于汉口。凡七款。主要内容:俄国在汉口设立租界,面积四百一十四亩六分五厘,该区永租予俄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