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屈骚指掌

屈骚指掌

四卷。清胡文英(生卒年不详)撰。胡文英,字质余,号绳崖,武进(今江苏武进县)人。乾隆三十年(1765)贡生,官直隶高阳县知县。有《吴下方言考》,所著《屈骚指掌》为胡氏多年研究屈赋的专著。卷首有:王鸣盛乾隆二十六年(1761)序,乾隆五十一年(1786)自序,凡例十二条,《史记·屈原列传》,沈亚之《屈原外传》。本书四卷,目次为:卷一《离骚》,卷二《九歌》(二湘,二司命各合为一篇)、《天问》,卷三《九章》,卷四《远游》、《卜居》、《渔父》、《招魂》、《大招》,后为正文。注释体例是:每篇题下(《九歌》、《九章》总题、篇题之下)均列题解,正文二句或四句进行注解,注文于正文之后,小字双行,先注音读,再注词解,后疏句意。注时先述己见,间引他家之说。其价值:一、其研究学问的态度与方法甚可取。其态度要虚、公、实,其方法是“学问思辨”(《凡例》之六)。虚,即虚怀若谷,“博学不遗于俗谚,审问不弃于刍荛。”凡有可采者,皆可采之。公,即出以公心,研究学问,非一己之私事,研究目的“第求其理之是,而不求其说之伸。”不能“取己所长,击人所短”。对于疑难“诚以千万人之心思,共攻此一物,则不忧不得其真。”实,即老实,知,则为知,不知则存疑,对于可取说法“不论前贤时彦,必表其名,不肯窃美。”学、问、思、辨自好理解,而胡氏所做尤为可取的是实地考查。他曾“两涉楚南,三留楚北,询之耆宿,按之众图,绎之屈子之书。”二、深思熟虑,不为人所左右。他注屈赋前不看百余注本,“惟求其理之是,神之顺,情之曲挚无所不到。”再“有不得者,沈日夜设身处地以求之,求之不得,而后检诸解之是非。”(上引文均见《凡例》)三、对屈赋作时作地着意考查探索。如认为《离骚》“初被放疏之时,回秭归故居所作。”(《离骚》解题)《河伯》本为黄河之神,但楚威王“掠地至鲁”“故滨河土俗祀之,屈原过之”因作是章。对其它作品作时作地亦加以探索。这些探索,合情合理,可备一说。四、注文允当、平易、圆达、简明。如《离骚》“为予驾飞龙兮,杂瑶象以为车。”将黄注与诸名家之注相较,可显示不同。王逸云:“象,象牙也。言我驾飞龙,乘明智之兽,象玉之车,文章杂错,以言己德似龙玉,而世莫之识也”(引申过矣)。洪兴祖云:“《易》曰:‘飞龙在天’。”许慎云:“‘飞龙有翼。’瑶,美玉也。言以瑶象为车,而驾以飞龙也”(未明诗人用意)。朱熹云:“象,象牙也。杂用象玉以饰其车也”(同样未明诗人用意)。王夫之云:“驾飞龙而乘蒙玉之辂,所以自旌高贵而殊于俗也”(词义用意兼及,但未及快速意)。胡氏注云:“飞龙驾车,取其速;瑶象饰车,取其贵重华美。”胡注可谓简明、准确。但此书亦有失误之处,有的注解穿凿附会。如《离骚》“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注为强秦吞楚之势已成,应早作打算。将《离骚》“长顑颔亦何伤”之“顑颔”注为“或扬视或颔之,所谓含怒待臣也。”则有悖于常识。另外对屈赋作时作地的考核,亦有臆断之处,不可全信。版本有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富芝堂刊《武进胡氏所著书》本,北京、上海图书馆,清华大学藏。1979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猜你喜欢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九洲河

    在今江西定南县东北。《方舆纪要》卷88赣州府定南县:九洲河在“县(治今老城镇)东北百里。会高砂、横江、下历、杨梅诸水,流入广东龙川县境。中有廉子、曲滩、鹅叫三滩。滨河有猪婆岩。皆峻险”。

  • 郡邸狱

    监狱名,属大鸿胪,掌治郡邸及郡国上计之违法者。《汉书·宣帝纪》:“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曾孙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邴)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注:“师古曰:

  • 钧乐

    同“钧天广乐”。明陈汝元《金莲记.弹丝》:“调出广寒,声同钧乐。”【词语钧乐】   汉语词典:钧乐

  • 召募使

    官名。唐德宗建中四年(783)以神策军使白志贞为京城召募使,募禁兵以讨李希烈,以曾为节度、观察、团练使者子弟率奴马自备资装从军,授以五品官。贫者甚苦之,人心动摇。

  • 草木子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

  • 想似

    好像,如同。刘商《胡笳十八拍·第八拍》:“旦夕思归不得归,愁心想似笼中鸟。”

  • 蒲察郑留

    ?—1216金官员。字文叔。东京路(治今辽宁辽阳市)斡底必剌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高苑主簿,补尚书省令史,历监察御史、户部侍郎、顺义军节度使等。以儒家伦理处理兄弟争财

  • 新郑

    春秋、战国时郑国之都。即今河南新郑市。《左传》: 隐公十一年 (前712),郑庄公曰,“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汉书·地理志》 河南郡新郑: “ 《诗》 郑国,郑桓公之子武公所国,后为韩所灭

  • 三魏

    三国魏广平、阳平、魏三郡的俗称。东汉末,曹操封为魏王,都邺,魏郡领地扩大,寻分置为东西都尉。曹丕代汉,分魏郡为广平(治曲梁县,在今河北永年县东南城关镇)、阳平(治馆陶县,即今馆陶县)、魏(治邺县,在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