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金针
一卷。清陈维崧(1625-1682)撰。其生平见《陈检讨四六》条。此书载《学海类编》中,取元陈绎曾《文说》中所论四六之法。割剥成编,颇为浅陋,必非陈维崧之笔。殆以陈维崧工于四六,故假借其名。犹《木天禁语》托言范椁,《诗法家数》托言杨载。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一卷。清陈维崧(1625-1682)撰。其生平见《陈检讨四六》条。此书载《学海类编》中,取元陈绎曾《文说》中所论四六之法。割剥成编,颇为浅陋,必非陈维崧之笔。殆以陈维崧工于四六,故假借其名。犹《木天禁语》托言范椁,《诗法家数》托言杨载。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1296—1364元归安(今浙江湖州)人。青年时即以诗文书画著称,被荐为州学教授、巡检等职。为集庆(今江苏南京)大集庆龙翔寺及大都嘉禧殿作画,得文宗赏识,任嘉兴路提控案牍兼照磨。后升任休宁县尹、兰溪州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府监。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八品、正九品。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市买局。
按陈从曾孙哈儿只的女儿,真哥皇后的从妹。
仆(僕)官名。东汉置,统领中宫黄门冗从,掌皇后宫宿卫事务。员一人,秩六百石,以宦官充任。隶大长秋。
【生卒】:1527—1602【介绍】:明浙江会稽人,字尚德。隆庆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擢江西道监察御史。初按山东,击杀豪强,有威名。继按福建,平卫卒骚乱,助巡抚推行一条鞭法。累官至大理寺左少卿。
又译札野。金朝军事将领的勤杂服役人员,选勇敢及家庭富有者充任。元朝亦沿此制。
二十卷。宋陆佃撰。陆佃(1042-1102)字农师,号陶山,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县)人。北宋训诂学家。受学于王安石。熙宁三年(1070年)进士,官至中书舍人给事中。曾与王子韶(圣美)校定《说文》。精礼
官名。战国秦置。掌腐刑。《史记·吕不韦列传》:“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
即“太鲁水”。
①辽封爵。耶律仁先受封。仁先,辽皇族。燕王瑰引子。重熙十六年(1047)迁北院大王。十八年,与皇太弟重元为先锋,攻西夏。清宁九年(1063),受命平重元之乱,进封宋王。咸雍元年(1065)改封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