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宋邵伯温《闻见前录》卷一:“御史中丞雷德骧劾普强占市人第宅,聚敛财贿,上怒叱之曰:‘鼎铛尚有耳,汝不闻赵普吾之社稷臣乎?’”后因以“鼎铛耳”为责人有耳不闻的典实。清赵翼《大柳驿相传为赵韩王授徒处》诗: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今广东高州市西北南塘镇。清光绪 《茂名县志》: 县治西 “四十五里南塘墟”。
?—238三国时辽东襄平(治今辽宁辽阳)人。公孙康子。康死,时年幼,众立康弟恭。魏太和二年(228)夺恭位,魏明帝遂以之领辽东。又南通孙权,被权立为燕王。青龙元年(233),以吴远难恃,遂杀吴使讨好于
唐天宝前置羁縻州,属雅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宝兴县境。后废。
刑法制度。即解除犯人刑具,不拘禁于一般牢狱,是对罪囚的一种宽待。《汉书·惠帝纪》:“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颜师古注引如淳曰:“颂者,容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舍
【介绍】:宋眉州眉山人,字望之。王当弟。徽宗崇宁二年进士。高宗绍兴十二年,以礼部侍郎兼权直学士院。忤秦桧意,出知利州。曾参与编修实录。为文师苏轼。有《玉台集》。
读音:zǐ mù【源】 系自��姓。楚平王太子建,字子木,为少师费无极所谮,王使人杀之,建惧,奔吴,其子孙以字为氏(7,17,24)。一说,春秋时楚令尹屈建,字子木,后以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纸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天成:天然形成。 意谓诗文贵在自然,非人工雕琢面成。语出宋.陆游《文章》:“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清.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卷一:“阮芸台宫保于江西百花洲集一对云:‘枫叶荻花秋瑟瑟’;‘闲云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