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
建安七子之一。归曹操后,军国书檄,多出其手。见《三国志·魏志·陈琳传》。李白《江夏寄汉阳辅录事》:“君草陈琳檄,我书鲁连箭。”
建安七子之一。归曹操后,军国书檄,多出其手。见《三国志·魏志·陈琳传》。李白《江夏寄汉阳辅录事》:“君草陈琳檄,我书鲁连箭。”
①在今辽宁辽阳市东南。明《辽东志》卷1:石门山在“(辽阳)城东南四十里”。《方舆纪要》卷37辽东都司“华表山”条下:“有石门山在司东南四十里。旧有石门砦,万历中,李如松救朝鲜,道出于此。”②在今辽宁朝
同“谢池梦草”。谢灵运小名客儿。清赵怀玉《思佳客》词:“王郎庭院春常借,谢客池塘梦未残。”
源见“三字狱”。指冤狱接连不断地发生。清归庄《上吴鹿友阁老书》:“至近者风波间作,几于白马 河阴,士大夫之祸及矣。”
书名。清梁章鉅撰。十一卷。主要内容包括当代时事、人物事迹、典章制度、史事考订、诗碑评价以及扬州的名胜和掌故。全书文笔流畅,长于考订,是清代著名的笔记之一。道光二十七年(1847)成书。有道光二十七年亦
边远地区。柳宗元《鼓吹铙歌·铁山碎》:“百蛮破胆,边氓苏;威武辉耀,明鬼区。”
南朝宋秦郡秦县(今江苏六合)人,少出家,有文才,兼通佛道,所著《均善论》为文帝赏识,引与参议政事,势倾一时。所注《孝经》、《庄子·逍遥篇》等传于世。(,参见《南史》)
明洪武二十年(1387)置,治所即今浙江象山县东南石浦镇。清废。又名昌国前千户所。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浙江省象山县东南石浦。属昌国卫。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废。
官名。简称“尚右”。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尚书右选内部组织分十案:大夫案,副使案,修武案,注拟掌阙案,奏荐
古地名。即郑国的圃田,在今河南省中牟县西南。相传为列子所居。李白《赠张公洲革处士》:“列子居郑圃,不将众庶分。”
见“祐世隆”(17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