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
刑法名目。亦作诋欺、诽谤诋欺。指捏造、歪曲事实诋毁他人的行为。秦汉时,常将指责、批评皇帝的言论定为“诽谤”罪,并处以严刑。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侯生、卢生等批评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始皇大怒曰:“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导致坑儒事件。汉文帝二年(前178)下诏废除“诽谤妖言”罪。汉哀帝即位后又下诏废除“诽谤诋欺法”。但终汉之世,未能尽除。其后历朝多有沿袭者,虽不见于律条,然不乏因此而获罪者。
刑法名目。亦作诋欺、诽谤诋欺。指捏造、歪曲事实诋毁他人的行为。秦汉时,常将指责、批评皇帝的言论定为“诽谤”罪,并处以严刑。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侯生、卢生等批评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始皇大怒曰:“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导致坑儒事件。汉文帝二年(前178)下诏废除“诽谤妖言”罪。汉哀帝即位后又下诏废除“诽谤诋欺法”。但终汉之世,未能尽除。其后历朝多有沿袭者,虽不见于律条,然不乏因此而获罪者。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唐代人,事迹无考。《全唐诗》存诗1首。
即今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1959年东方县迁治于此。1987年改设东方黎族自治县。在海南省东方市境西部。市人民政府驻地。面积2365平方千米。人口7.1万,汉族聚居。镇人民政府驻八所,人口5万。依八所
谓名士成仙。宋刘克庄《水调歌头·次夕觞客湖上赋葛仙事》词: “羯虏问周鼎,柱史出秦关。苦求句漏何意,身世远差安。”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
南朝宋元嘉九年 (432) 置,属新会郡。治所在今广东新会市境。南朝梁、陈间改为怀集县。
崔立党羽。天兴二年(1233),与崔立发动叛乱,授都元帅兼知开封府事,以汴京降元。
【介绍】:宋袁州分宜人,字永年,号宜林老人。高宗绍兴间进士。为瑞金县簿,稍迁道州判官,改临江军,又转永州教授。未老,以奉议郎致仕。有《自备集》。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代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与左武候同掌车驾扈从。昼夜巡察烽候道路,执其营禁。分领诸骠骑府、车骑府府兵。有长史、司马、录事及功、仓、兵、骑曹参军,法、铠曹行参军等员,另置司
一名鲇鱼套。在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区西南。明、清置巡司于此。
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城内。宋钱易《南部新书》:“荆南旧有五花馆,待宾之上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