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芝
南宋随州(今属湖北)人,字祥甫。嘉熙末,献江防策于孟珙,请抗蒙自效,权知建始县,组织军民战守。淳祐初,第进士。开庆元年(1259),权知扬州,主管两淮制置司事,扬州军民赖以得安。咸淳五年(1269),以京湖制置大使督师援襄阳,襄阳失守,罢官。德祐元年(1275),元兵攻扬州,他以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团结军民,婴城坚守。二年,临安破,谢太后两次谕降,他坚决拒绝,并射杀使者。扬州食尽,与姜才将兵东入海,至泰州被俘,械回扬州杀害。
南宋随州(今属湖北)人,字祥甫。嘉熙末,献江防策于孟珙,请抗蒙自效,权知建始县,组织军民战守。淳祐初,第进士。开庆元年(1259),权知扬州,主管两淮制置司事,扬州军民赖以得安。咸淳五年(1269),以京湖制置大使督师援襄阳,襄阳失守,罢官。德祐元年(1275),元兵攻扬州,他以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团结军民,婴城坚守。二年,临安破,谢太后两次谕降,他坚决拒绝,并射杀使者。扬州食尽,与姜才将兵东入海,至泰州被俘,械回扬州杀害。
官名。西晋分外兵郎置,为尚书省左外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属五兵尚书。东晋、南朝省并外兵郎。北魏复置,属七兵尚书。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
①指御史中丞。《晋书·职官志》: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前1),“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历汉东京至晋因其制,以中丞为台主。”②指尚书令、仆射。《南齐书·百官志》:“尚书令,总领尚书台二十曹,为内台主。”“无令
又作昆河。即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南公别拉河。《清一统志 · 黑龙江》: 昆河 “在黑龙江城南二十二里。源出西北兴安岭,东南流入黑龙江”。
聂文郁注解。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出版,19.5万字。本书以孙望校本《元次山集》为据,收录注解元结诗今存者,包括王国维以为伪托的《橘井》一诗在内,共98首。诗解分为两部分:一为注解,一为评介。
【生卒】:1526—1583【介绍】:明福建晋江人,字明岳,号槐江。嘉靖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历顺庆、梧州知府。筑希邺堂,藏书数万卷。有《三陵稿》。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黄河下游重要渡口。在今山东平原县西南。《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七年(前210),“至平原津而病”,即此。
合集。唐鲍防等撰。二卷。鲍防于代宗广德元年(763)至大历五年(770)间任浙东观察使薛兼训从事,主管幕府之事。其间江南文士(大部分系避乱南渡)纷纷投靠其幕,形成一个联唱集团,可考者有三十八人,主要有
二卷。清杨希闵(见《十五家年谱》)撰。该书述其先世言行,上卷为祖德,下卷为女德。以见于志书及集部书者为据,每条下,皆有考证。现有咸丰间刊本。
元至元十年 (1273) 置,治所在襄阳县 (今湖北襄樊市汉水南襄阳城)。寻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