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征
清赋税征收术语。本年未完成或历年积欠钱粮,根据数量多寡,规定年限日期,每年除征收当年钱粮外,并加征前欠应纳之数,称为带征。如遇灾害,应征漕粮,酌量各被灾轻重,分别缓征或带征。雍正十年(1732),规定直隶州县旧欠三千两者,限一年全完;三千两以上至一万两以下者,分限三年征完;一万两以上至四万两者,分限五年征完。
清赋税征收术语。本年未完成或历年积欠钱粮,根据数量多寡,规定年限日期,每年除征收当年钱粮外,并加征前欠应纳之数,称为带征。如遇灾害,应征漕粮,酌量各被灾轻重,分别缓征或带征。雍正十年(1732),规定直隶州县旧欠三千两者,限一年全完;三千两以上至一万两以下者,分限三年征完;一万两以上至四万两者,分限五年征完。
①谤书一箧【词语箧中书】 汉语词典:箧中书
读音:E-sèlì【综】 清镶红旗包衣马甲西布浓古代之妻为阿色力氏(260)。
①西晋永嘉元年(307)分荆、广两州置,以州治西临湘水为名。治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辖境相当今湖南湘、资二水流域和湖北陆水流域。东晋以后屡有废置,辖境亦有增减。南朝宋、齐时陆水流域割属郢州,增辖今广
同“闻雷箸失”。清曹尔堪《水龙吟.湖舫泛雨呈座客》词:“懒学英雄,论兵扪虱,遇雷失箸。”
清初改唐崖长官司置,属施州卫。治所在今湖北咸丰县西北三十五里唐崖司镇。雍正十三年(1735) 废。清初改唐崖长官司置,治今湖北省咸丰县西北。雍正十三年(1735年)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书名。清末阎镇珩撰。二百卷。成书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阎氏字季蓉,湖南石门人。光绪十四年客于浙幕时,以秦蕙田《五礼通考》所叙五礼仅六典之一端,遂因其例推而广之,历十三年成书。分设官、爵命、禄制、
官署名。隋朝陇右牧之盐州牧置,尉二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后,置左、右牧监各一员,主其事。
降:制伏。 民间俗谚。意谓天生一物,必有另一物能降伏它。语出宋.张栻《答曾致虚》:“若谓敬为一物,将一物治一物,非惟无益,而反有害。”后多引作〔一物降一物〕。《西游记》五一回:“此一时,彼一时,大不
同“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独立苍茫子〈东京学界公愤始末告乡人父老兴学书〉》:“差以毫厘,谬以千里,造因不良,恶果是生。”见“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词语差以毫厘,谬以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