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固
北宋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字和父。举进士。调磁州司户参军。治平中,侍神宗于藩邸。神宗即位,擢知通进银台司,反对经略西夏,出知澶州。还知审刑院,复领银台、封驳兼侍读,判少府监。尝对神宗言王安石不可为相,及安石秉政变法,与之议事多不合,又极言青苗法不便。元丰中,累官知枢密院事。哲宗时,知河南府,徙郑州。元祐三年(1088)拜门下侍郎,次年复知枢密院事。
北宋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字和父。举进士。调磁州司户参军。治平中,侍神宗于藩邸。神宗即位,擢知通进银台司,反对经略西夏,出知澶州。还知审刑院,复领银台、封驳兼侍读,判少府监。尝对神宗言王安石不可为相,及安石秉政变法,与之议事多不合,又极言青苗法不便。元丰中,累官知枢密院事。哲宗时,知河南府,徙郑州。元祐三年(1088)拜门下侍郎,次年复知枢密院事。
官名。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 由将作少府改名。亦简称将作、大匠。秩二千石,或以功劳增秩中二千石。掌领徒隶修建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工程,植树于道旁。设两丞,左、右中候,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
读音:bào zǔ代北复姓。(见《魏书·官氏志》)
汉武帝时为削夺诸侯王势力,针对包庇诸侯王不法行为的傅相所颁行的法令。《汉书·高五王传》颜师古注引张晏曰:“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为阿党。”凡阿党者多处以重罚。此法后亦施及互相包庇之违法官吏。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
同“驷之过隙”。《海录碎事.天部下》引南朝 梁 刘孝标文:“驷隙不留,尺波电谢。”按,《文选.刘孝标〈重答刘秣陵沼书〉》作“隙驷不留”。清顾炎武《丈夫》诗:“如何驷隙间,流光日已徂。”
【介绍】:东汉北地灵州人,字彦林。傅燮子。灵帝中平四年,燮守汉阳,王国、韩遂起兵围攻。幹年十三,谓其父曰:“国家昏乱,大人不容于朝。”且“天下已叛,而兵不足自守,不若徐至乡里,见有道而辅之。”燮不听,
即“苴义”(1333页)。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一作胡禄屋。居碎叶川(今楚河)东。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时(638—641年在位),势渐强,曾起兵反咄陆,败之于白水胡城(前苏联奇姆肯特东)。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
《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史记》卷二十四《乐书》:“以歌《南风》。”帝舜曾作五弦琴,唱《南风歌》。故后以此为颂扬帝王恤民之典。亦可喻为帝王之歌。唐.李世民《重幸武功》:“于焉欢击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兵部郎中。大定十六年(1176),任高丽国生日使。十七年,任西北路招讨都监。因契丹人移剌窝斡在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末年举兵反金,为防后患,奉命与同签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