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诗词百科>坐赃

坐赃

刑法用语。即以赃论罪。《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规定,二人以上合谋盗窃,并赃以论;非合谋,则各坐赃。《后汉书·质帝纪》:“豫章太守虞续坐赃,下狱死。”后多以坐赃入刑律。唐律列为六赃之一。指官吏虽非直接贪赃,但行动有类似贪赃性质,故称坐赃致罪或坐赃论。如监临官贷所监临部下财物者,役使不应供己驱使者,受所辖部下猪羊供馈者等,皆以坐赃论。唐律规定,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匹加一等;十匹徒一年,十匹加一等,*罪止徒三年。明沿唐律,定坐赃致罪刑律条,亦自一贯至五百贯以上,笞二十至杖一百,徒三年。

猜你喜欢

  • 历朝崇经记

    一卷。清赵继序(详见《周易图书质疑》)撰。本书卷首有自序,历记从汉至明崇经的递变,由于崇经相同,而所见各异,大约可分为三期:一期为汉,六朝附之;二期为唐、宋;三期为元、明。大抵唐宋以前,还遵从汉代旧说

  • 郁若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郁若,比二千石。”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 巫溪水

    即今四川东部之大宁河。《水经·江水注》:“江水又东,巫溪水注之。溪水导源梁州晋兴郡之宣汉县东,又南径建平郡泰昌县南,又径北井县西,东转历其县北。水南有盐井。……盐水下通巫溪,溪水是兼盐水之称矣。溪水又

  • 五使

    官名合称。宋朝御史台左巡使、右巡使、监祭使、廊下使、监香使合称。北宋前期置,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罢。

  • 许仲晦

    【介绍】:见许浑。

  • 积庆宫使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积庆宫长官,总理积庆宫军民之政。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 刘孝威

    南朝梁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刘孝绰六弟。以诗著名。初为安北晋安王法曹,转主簿。太清中,迁中庶子,兼通事舍人。侯景之乱,随司州刺史柳仲礼至安陆(今属湖北),病卒。有集,已佚。

  • 建昌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中统二年(1261),不花受封。

  • 柘县

    秦置,因县有柘沟得名。治今河南柘城县北。《史记·陈涉世家》:秦二世元年(前209),陈胜、吴广起义,攻柘下之,即此。西汉属淮阳国。东汉属陈国。西晋废。

  • 王大年

    【生卒】:?—1646【介绍】:明末江西庐陵人。清顺治三年四月,与庠生弟王大翔避兵金华山石洞,被俘。将加刃,大年骂不绝口,大翔愿以身代,兄弟相争,均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