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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

官名。(1)掌管军政、军赋、马政的执政大臣。亦称大司马。相传商代已置,为天子五官之一。西周为三公之一。《周礼》列为六卿之一,为夏官。春秋战国沿置,位列卿。西汉所置称大司马。(2)春秋晋国置,掌军中司法及诸侯之赋。大夫爵。(3)春秋战国县都邑军政长官。《墨子·迎敌祠》:“司马视城,修卒伍,设守门。”战国铭刻有都司马、都大司马等名。(4)高级幕僚。两汉至南北朝诸公府、军府皆置,位仅次于长史,掌参赞军务,管理本府武职。其品秩随府主地位而定。北周、隋勋官开府者之府及隋诸卫府、鹰扬府亦置。唐则于藩镇、元帅、都统等军府置行军司马,总参谋议,为军府重职。又,隋唐都护府亦置,唐从四品下至从五品下。宋代大都督府、都督府亦置,为虚职,无职事。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明初罢。(5)领兵武职。春秋至秦汉皆置为领兵官,或分左、右。汉代或称军司马、军假司马,辅佐校尉领营兵,校尉缺则代行其事;亦有单独领营者,称别部司马。皇宫诸门皆置,属卫尉。边郡亦置。两晋、南北朝左右卫、殿中、羽林皆置,各领一部禁军,掌宫殿宿卫,亦名“司马督”。后渐为侍从武官或散官名号,不典兵,有正员、员外之分。(6)州郡佐官。三国蜀于益州置前后左右四部司马,非常制。两晋、南北朝州郡长官多置为幕僚,主军务,武职。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州佐官治中为司马,协助刺史管理州事,位次长史。上州正五品,中州从五品,下州正六品。炀帝省。唐高宗即位后复置,与别驾、长史并为州上佐,名义上纪纲众务,通判列曹,品高俸厚,实际上无具体职事,多用以安置贬谪官员,或用作迁转官阶。上州从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下,下州从六品上。(7)王国、王府属官。两晋、南北朝所置属中尉,品秩随王地位而定。隋、唐置于王府,通判府事。隋从四品,唐从四品下。宋代仅存其名。金代掌王府门禁,总统府事,从六品。元代诸王内史府置四员,正四品。(8)麹氏高昌国置,为吏部、祠部、库部、仓部、主客、礼部、民部、兵部八部之次官,又与侍郎相监检校诸城,名为城令。(9)东汉末、三国魏所置典农司马之省称。(10)明、清对兵部尚书的别称。兵部侍郎称少司马。(11)同知、通判的别称。(12)清代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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