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氏
春秋许邑。在今河南叶县北。《左传》襄公十六年(前557):“伐许,次于函氏”,即其地。
春秋许邑。在今河南叶县北。《左传》襄公十六年(前557):“伐许,次于函氏”,即其地。
官名合称。唐朝太仆寺置,领陇右七马坊事,掌京师马牧西属以后孳课等事。
【介绍】:明凤阳府颍州人,字子羽。嘉靖十三年举人。官兖州府推官。有《易经中说》、《月令通考》、《籤易》。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官员,负责教授同文馆学生课程,无定额,视学生多少而定。由洋人担任。
1623—1683清直隶霸州(今属河北)人,字敏公,号端甫。顺治进士。康熙四年(1665)官左都御史,以天下初定,疏请绿营及降卒给以牛种,屯田耕种,又疏请山东、山西等省丁银均如田粮分数蠲免。次年迁工部
同“凤毛”。唐岑参《送张郎中赴陇右觐省卿公》诗:“中郎凤一毛,世上独贤豪。”
钦州电厂工人理论小组等注译。1976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收录李贺诗40首。诗前有“说明”,后有“注释”和“译诗”。该书把李贺视为“具有法家思想”的诗人(《前言》),有当时“评法批儒”思潮的烙印。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于典簿厅设。明朝一人,从八品,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清朝满、汉各一人,掌章奏文移之事。
见“雅尔”(2195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明代民运兵饷改折的银两。因屯粮不足赡军之用,遂以民粮充军饷,又因运输不便,故多改折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