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约青海十二事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原名窑窑。在今安徽绩溪县东北。为徽、杭古道上重要关隘,有江南第一关之称。《方舆纪要》卷28绩溪县: 遥遥岩在 “县东八十里。巑屼陡绝,有大石门。宋宝祐中,辟为磴道,凡五里余,由此东达临安。元大德中,复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翰子。历任中散大夫,南部尚书。卒。(,参见《北史》)
【介绍】:见贾耽。
?—1402明山西辽州(今左权)人,字不危。洪武中由太学生试前军都督府左断事,坐事谪戍贵州。建文初上疏,请行推恩之策以削诸王之权。靖难中参赞李景隆军务,自请劝说燕王罢兵,燕王不纳。后协助铁铉守济南,屡
读音:Duì【综】 源出不详。台湾台中有此姓(264)。现行罕见姓氏。今新疆之塔城有分布。汉族姓氏。此姓系塔城市公安局提供,未详其源。
字豹儿。肇长兄琨子。父早卒,袭勃海郡公。娶宜武帝同母妹,拜驸马都尉,历中书令、雍州刺史、殿中尚书等职,有干练之称。(83下/1831,参见《北史》)【介绍】:北魏渤海蓨人,字豹儿。高肇侄。尚宣武帝妹长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掌皇帝亲军,有时亦外出作战。始置于太宗会同元年 (938)。
西汉置,属北海郡。治所当在今山东潍坊市或安丘、昌邑、寿光附近一带。东汉省。
【介绍】:见北齐废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