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前150西汉信都观津(今河北武邑东南)人,字少君。文帝窦皇后弟。幼时家贫,被人辗转略卖,为主家入山作炭。后至长安,与窦皇后相认,遂得厚赐田宅金钱。大臣周勃等以吕氏之乱为戒,乃选有节行之长者为其师傅
源见“操刀伤锦”。喻国家政事。《南齐书.张岱传》:“太祖欲以恕为晋陵郡,岱曰:‘恕未闲从政,美锦不宜滥裁。’”
固:安守。斯:就。滥:胡作非为。 君子能安于穷困的处境,小人一遇穷困,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语出《论语.卫灵公》:“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唐.王棨《贫赋》:“矍然二子,相顾而起。乃曰:‘幸承达者之
即巴陵山。在今湖南岳阳市西南隅。《水经》:湘水“又北至巴丘山入于江”。《三国志·吴书·周瑜传》:“瑜还江陵,为行装,而道于巴丘病卒。”裴松之注:“瑜欲取蜀,还江陵治严,所卒之处,应在今之江陵,与前所镇
眉毛黑白相杂而发已全白,指老人。尨( ㄇㄤˊ máng 茫):花白。《文选.张衡.思玄赋》:“尉尨眉而郎潜兮,逮三叶而遘武。”李善注引《汉武故事》:“颜驷,不知何许人,汉文帝时为郎。至武帝,尝辇过
【介绍】:明浙江海宁人,字长孺。许相卿子。万历四年举人。任河间推官,郡多勋旧中贵人,横行民间,悉按捕伏罪。擢监察御史,曾上言“台省抚按诸臣百言而百不听,宦竖百言而百不疑。”后被程绍劾贬边方。
同“平生几两屐”。屩,草鞋。宋刘子翚《寄魏元履》诗:“平生几两屩,踏破牛斗墟。”
1550—1621明浙江长兴人,字叔晋,号顾渚。万历进士。授荆州府学教授,擢南京国子监博士。万历十三年(1585)劾罢,寓居南京,著述终老。工诗书,善词曲。编撰《元曲选》、《删改玉茗堂传奇》、《古诗所
【生卒】:?—前650晋国大夫。晋献公想废太子申生,先令其率兵伐东山赤狄。他劝谏献公,不听,遂谢病。献公死,荀息奉命立奚齐为君,他与邳郑谋立公子重耳,杀奚齐于献公丧旁。荀息立悼子,又杀悼子于朝,迎夷吾
官名。明洪武九年(1376)置殿廷仪礼司,掌赞导礼仪之事。下设一人,从八品。十三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