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葬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大口小的陶瓷翁)内,埋入父系公墓中,称为“埋骨”。此俗最早见于《墨子·节葬》篇:“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啖人国”即指分布于今两广地区的壮族先民乌浒人。新中国建立后,此俗已革除。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大口小的陶瓷翁)内,埋入父系公墓中,称为“埋骨”。此俗最早见于《墨子·节葬》篇:“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啖人国”即指分布于今两广地区的壮族先民乌浒人。新中国建立后,此俗已革除。
读音:Nèlǔtè【综】 蒙古族姓。又称〔孛罕和洲〕,内蒙古巴林右旗中部和南部等地均有此姓(384)。
【生卒】:?—1641【介绍】:明河南洛阳人。宋儒程颐后裔。崇祯间,河南巡按李日宣以程颢后嗣无人,请以程颐后人继嗣,诏许之。遂以接道为翰林院五经博士,子孙世袭。后被农民军于大忠部杀死。
在今广东汕头市东南达濠区河渡村。《方舆纪要》 卷103潮阳县 “兴安镇” 条内: “河渡门隘在招收山下。《志》 云: 县有下游营守河渡门、磊口等处。……嘉靖三十八年倭贼从招宁巡司河渡、磊石入犯。”
官署名。①战国时燕、秦等国置。掌工官。亦以代称其长官。燕国铜象尊刻铭有“右府尹”。《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② 即右千牛卫。唐高祖武
谓科场。陈元光《示珦》:“恩衔枫陛渥,策向桂渊弘。”
读音:Nādàn鄂伦春族姓氏,出自柯尔特依尔 “哈拉”。“那旦”,鄂伦春语之音译,汉意为七个,以此纪念以七张貂皮买了妻子之事,并以命族,以族为氏。后或取其首音谐以汉字“那”而为单姓。见《中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山东栖霞人。平生著述颇多,主要有文集十二卷,笔录六卷,《证俗文》十八卷,《宋琐语》一卷,《尔雅义疏》十八卷,《易说》十二卷等。《颜氏家训校记》为懿行
李自成农民军歼灭明军汪乔年部的战役。新蔡战役后,明朝政府任汪乔年为陕西总督,率总兵郑家栋、牛成虎、贺人龙部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十一月出潼关,屯兵于襄城(今河南襄城)。当时李自成正围攻郾城左良
宋学校平时对学生布置的作业,亦称功课。规定每旬一课,上旬赋、义,中旬论,下旬策,各给课簿,以备考查,不定等第高下。课题申报学官后,予以公布。学生供课不足,要受责罚。太学和州、县学均行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