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巴兰托惯例

巴兰托惯例

哈萨克族历史上氏族复仇的一种遗风。“巴兰托”指驱赶牲畜。即氏族或个人间为争夺牧场或索还赔偿,彼此不断地驱走他人牲畜而发生冲突。最初是按法官判决或长老命令进行。如据※《头克汗法典》第29片断规定:“如果被判人不执行法官的判决,或阿吾勒长老有意避开审议案件,因而保护犯罪的人,则原告取得这样的权利,在得到长老的许可后,执行巴兰托,即带着亲属或近邻去到被告的阿吾勒那里秘密将牲口带到自己家中。可是在回家时他必须将此事报告给自己的长老,并保证酬劳的总额与讼诉费的总额相称。“《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此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42、143条也规定:“如有人对无罪的人实行巴兰托,须赔全巴兰托。如有人为了赔偿,实行巴兰托赶走多于应得的牲口,则多余部分应退还”。但到后来,只要犯罪人坚决拒绝满足原告,就可实行巴兰托。继而,凡受到奇耻大辱、被抢劫或不满现状的聚集一批骑手,前往仇敌处,攻击其住所,并将畜群赶走,而受攻击者也尽量设法报复。如此往返,参加人数不断增加,规模越来越大,往往造成氏族部落间的械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惯例已废除。

猜你喜欢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朱

    1361—1425明宗室。太祖第五子。燕王朱棣同母弟。洪武三年(1370)封吴王,十一年改封周王,驻凤阳。十四年就藩开封。建文初,因燕王朱棣起兵夺位,锢于南京。永乐元年(1403)复旧封。好学,能词赋

  • 隋书经籍志考证

    书名。(1)清章宗源撰。十三卷。仅有史部,分为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地理、谱系、簿录、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十三类。作者辑录唐、宋以来亡佚古书,积十余年,撰成是书。虽注重辑佚,然对各书

  • 陵谷变

    《诗·小雅·十月之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后用以喻世事或自然的巨大变迁。李群玉《杜门》:“世路变陵谷,时情验友朋。”

  • 别驾

    官名。即别驾从事、别驾从事史,汉朝州部佐吏。据应劭《汉官仪》,汉元帝时,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为设吏员,治中、别驾、诸部从事员一人,秩皆百石。因从刺史行部,别乘传车,故谓之别驾。秩轻职重,有“其任居刺史之

  • 刘炳

    字彦昺,鄱阳(今江西波阳)人。有诗名。明太祖起兵淮南,用为中书典签。洪武初,从事大都督府,出外任知县。病告归,卒。

  • 主守

    唐律术语。指低级法律事务官员有呈办管理之责。《唐律疏议·名例·称监临主守》:“主守,谓行案典吏,专主掌其事及守当仓库、狱囚、杂物之类。”

  • 危素

    【生卒】:1303——1372字太朴,金溪(今属浙江)人。少通《五经》,从师吴澄、范梈。元至正初,由推荐授经筵检讨。修成宋、辽、金三史及注《尔雅》。由国子助教累迁礼部尚书。后弃官居房山。明师抵北京,因

  • 雅

    壮语音译。壮族女巫称谓。亦称“都雅”。意为“巫婆”、“鬼婆”。流行于广西。其年轻时常被推选为“囊海”(扮月姑),到中老年后就自称能通鬼神,附近民妇遂带着米、钱、鸡等来向其问卜,久之便成为职业或半职业的

  • 冉守忠

    南宋酉阳土官。建炎三年(1129),酉阳蛮金头和尚响应王辟起事,攻思南、涪、渝等州县。他奉命率军镇压,遣部将伪降,乘夜入帐刺死金头和尚,复以大军攻营,获胜。授御前兵马使,戍守酉阳寨。绍兴元年(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