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氏之戎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一说“即《穆天子传》赤乌氏之裔”。原居地在今宁夏,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曾至其地。后为秦所灭,徙其民一部于宁夏固原东,置乌氏县(治今固原东南)以处之,秦时属北地郡,西汉划归安定郡。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一说“即《穆天子传》赤乌氏之裔”。原居地在今宁夏,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曾至其地。后为秦所灭,徙其民一部于宁夏固原东,置乌氏县(治今固原东南)以处之,秦时属北地郡,西汉划归安定郡。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理券书契约之法。
《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郦山,徒多道亡。……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高祖被酒,夜经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
明初瓦剌贵族首领。一说为古儿烈兀惕人,或谓辉特部人。15世纪初,与马哈木、太平共理政事,分领瓦剌诸部。永乐七年(1409),被明廷封为金紫光禄大夫、安乐王。自是,贡使不绝。屡协同马哈木与东蒙古本雅失里
【介绍】:杜甫作。韦讽,成都人。上,赴,到。阆州,今四川阆中。录事参军,唐代州郡设此官,相当于汉代的州郡主簿。韦讽被授为阆州录事参军,将赴任,杜甫写此诗送别。诗中写韦讽是在国家危难之际,人民遭受官府残
1568—1610明湖广公安(今属湖北)人,字中郎,号石公。万历进士。授吴县知县。万历二十六年(1598)改顺天府(今北京)教授。历官国子监助教、礼部主事、考功员外郎等,立岁终考察群吏法。官至稽勋郎中
在今山西交口县西北三十里。明置广武庄巡司。即今山西省交口县西北广武庄。清初置巡检司于此。
官署名。南朝宋顺帝时因避讳改平准置。南齐复旧名。参见“平准令”。官署名,东汉大司农所属的平准令,掌管平抑物价兼管丝织物练染。晋与南朝改属少府,为专管染色之官,南朝宋因避顺帝讳,改称染署。南齐复称平准署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1639或1640、1642—1724) 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首领。又作阿玉气。客烈亦特氏※和鄂尔勒克曾孙。出生时,适逢祖父书库尔岱青率众西徙额济勒河(前苏联伏尔加河)。因年幼,未同行,育于外祖父巴
魏晋玄学派别之一。以裴頠为代表人物。裴頠著《崇有论》,认为万物皆以“有”(自己的存在)为本体,反对“无中生有”,而同“贵无”派相对立。但在“无”不能生“有”、“有”为“自生”的论题上,排除“不知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