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斯泰石人像
因发现于新疆温泉县乌拉斯泰草原,故名。现存1个,石人面向南偏东30度,高出地面96厘米。是雕刻在一块长形砂岩上的1个人像头部,大目通准、颧骨高隆,蓄有八字形胡须,雕刻精细大方。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石人身后约1米地面有由很多石块镶成圆形的石阵,它是石人的主人墓葬标志。是研究古代突厥人历史的重要历史遗物。
因发现于新疆温泉县乌拉斯泰草原,故名。现存1个,石人面向南偏东30度,高出地面96厘米。是雕刻在一块长形砂岩上的1个人像头部,大目通准、颧骨高隆,蓄有八字形胡须,雕刻精细大方。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石人身后约1米地面有由很多石块镶成圆形的石阵,它是石人的主人墓葬标志。是研究古代突厥人历史的重要历史遗物。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江浙行省。置司于福州路、分管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延平、汀州、漳州八路军政,辖境包括今福建全省。
水渠名。在唐剑南道绵州巴西(今四川绵阳东北)南六里。垂拱四年(688),长史樊思孝、县令夏侯奭因旧渠重开,溉田百余顷。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林衡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掌巡视林麓,严禁随意砍伐。正二命。下设林衡下士以佐其职。隋开皇元年(581)罢。
内官名。皇帝嫔妃。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 置,明帝泰始三年 (467) 取代修容以为九嫔之一。南齐武帝永明七年 (489) 复置,位列九嫔。梁、陈沿置。唐朝置为九嫔第二; 一人,正二品。宋朝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后梁太祖第七子,受封建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接待少数民族国家的使臣和来宾及通译事宜。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卫尉寺长官,以郎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无职掌,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元丰改制,始以
官署名。宋代置,为尚书省内部机构。神宗元丰改制设,掌尚书省之印,由左、右司同领之。后代亦有沿置者。清代中央各部院多设,为其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掌司印。
见“龟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