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吞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
三公别称。《后汉书·安帝纪》:“推咎台衡,以答天眚”。 李贤注:“台谓三台, 三公象也”。 衡, 平也,言天下所取平。伊尹为阿衡,即其义也。”一说衡即玉衡,与三台俱为古星名,位在紫微宫帝座之前,故以之
读音:guàn qiū【源】 毌丘,为春秋时卫国之邑(故城在今山东曹县南),以地为氏(60,62)。一说,毌丘为古时贯国(故城在今山东曹县南10里),后属宋地。毌,古与贯通,盖古字从省,贯去贝为毌,以
即“移刺众家奴”。
即今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南十六里细德。藏语意为和平。清乾隆《西域同文志》卷18:“西番(藏)语:什德,和平之谓, 盖美其城风俗之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亦里察河流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正统后设之亦力察卫皆改作伊拉齐河卫。并说清代吉林城(今吉林市)西90里有伊拉齐河。
官制用语。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一般皆上表辞让,以示谦逊。不让者反成特例。东晋王述迁尚书令,不让,“(其)子坦之谏,以为故事应让。”(《晋书·王湛传》)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南齐书·谢脁传》
西汉惠帝四年(前191)置。以在池水之阳为名。治今陕西泾阳县西北。属左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左冯翊。有池阳宫在县界。东汉永初五年(111)曾徙北地郡寄治于此。西晋为扶风国治。北魏移县治于今泾
七卷。明朝时西洋人庞迪我撰。其生平事迹不详。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主要论述天主所禁罪者共七条:一谓骄傲,二谓嫉妒,三谓悭吝,四谓忿怒,五谓迷饮食,六谓迷色,七谓懈惰于善,庞迪我以此而作此
降:制伏。 民间俗谚。意谓天生一物,必有另一物能降伏它。语出宋.张栻《答曾致虚》:“若谓敬为一物,将一物治一物,非惟无益,而反有害。”后多引作〔一物降一物〕。《西游记》五一回:“此一时,彼一时,大不
白族古碑。明代景泰元年(1450)秋刊刻。五峰兰雪道人杨安道书并篆额,白族石匠杨宗刻字。正文17行,行11至41字,右行,正书。原碑立于云南大理喜洲凤阳村三灵庙内,已毁,唯留拓片。所记乃南诏、大理国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