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
【生卒】:756-825
字中行,群兄。进士及第后讲学著书,二十年不仕。后由杜佑奏请授校书郎,终官国子祭酒。(,参见《新唐书》)
【生卒】:747或748—825
【介绍】:
唐扶风平陵人,字中行。代宗大历十四年进士。隐居广陵二十年,多所论著。德宗贞元十四年杜佑镇淮南,奏授校书郎,为节度参谋。历朗、夔、江、抚四州刺史。入为国子祭酒致仕。与弟窦牟、窦群、窦庠、窦巩均以诗名,后人集五人诗为《窦氏联珠集》。
【生卒】:756-825
字中行,群兄。进士及第后讲学著书,二十年不仕。后由杜佑奏请授校书郎,终官国子祭酒。(,参见《新唐书》)
【生卒】:747或748—825
【介绍】:
唐扶风平陵人,字中行。代宗大历十四年进士。隐居广陵二十年,多所论著。德宗贞元十四年杜佑镇淮南,奏授校书郎,为节度参谋。历朗、夔、江、抚四州刺史。入为国子祭酒致仕。与弟窦牟、窦群、窦庠、窦巩均以诗名,后人集五人诗为《窦氏联珠集》。
地区名。金代蒙古部居地,元太祖初兴的重要营盘。在今蒙古国克鲁伦河上游之西、肯特山之南。《元史· 太祖纪》: 太祖 “崩于萨里川哈老徒之行宫”。同书四见此名,皆误作 “萨里河”。按 《元朝秘史》 作撒阿
【介绍】:明山东登州卫人。成化十七年进士。为监察御史。孝宗初,中官梁方等专权,锐奏劾罢之。屡陈言政事,出为山西佥事,卒官。
见“正律”。
二卷。清李绂(1673-1750)撰。李绂字巨来,号穆堂,江西临川(今属江西)人。康熙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治陆王理学,所撰文章对王安石事迹有所辩正。除本书外,尚著有《穆堂类稿、续稿、别稿》、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府监。掌酿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设使、副使领坊事,秩从八品,正九品。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十五卷及二十五卷。清翟灏撰。乾隆间无不宜斋所刊《通俗编》,三十八卷,并明分门目,为定本,已著录。此系是书初成之本,刻入《函海》,乾隆本、道光本作十五卷,光绪本作二十五卷,另有《丛书集成》本,亦作二十五
【介绍】:五代人。仕于南唐,为县令。好闲逸放纵,曾赋诗咏香艳之事,为中主所闻,贬处闲职。《全唐诗》存诗2句。
宋朝文明殿学士省称。
江西南昌至九江铁路。清光绪三十年(1904)江西全省铁路总公司成立后,即以此路为干路第一段,于三十四年兴工,宣统三年(1911)修成九江至德安段。1912年加入官股,改为官商合办。1915年全线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