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倒持太阿,授人以柄

倒持太阿,授人以柄

太阿( ㄜ ē ):剑名。柄:剑把。 倒持宝剑,把剑把交给别人。 比喻轻率地授人权柄,自己反受其害。语出《汉书.梅福传》:“至秦则不然,张诽谤之网,以为汉驱除,倒持太阿,授楚其柄。”《新唐书.吴兢传》:“臣闻百王之失,皆由权移于下,故曰人主与人权,犹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宋史.钱若水传》:“陛下苟思兵者凶器,战者危事,而不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则守在四夷,而常获静胜。”一引作〔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后汉书.何进传》:“大兵聚会,强者为雄,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只为乱阶。”清.李渔《闲情偶寄.颐养部.节色欲第四》:“倒持干戈,授人以柄,是被戮人之过,与杀人者何尤?”


【词语倒持太阿,授人以柄】  成语: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汉语词典:倒持太阿,授人以柄

猜你喜欢

  • 湖北路

    即荆湖北路的简称。北宋初置,治所在江陵府(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江陵故城)。元废。即“荆湖北路”。

  • 开泰县

    清雍正五年(1727)改五开卫置。治今贵州黎平县(德凤镇)。为黎平府治。1912年废,地由府直辖。1913年废府改置黎平县。

  • 确山县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 改朗山县置,属蔡州。治所即今河南确山县。元属汝宁府。明洪武初省入汝阳县,十四年 (1381) 复置。民国属河南汝阳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在河南省南部。属驻马店市。面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李镇

    【介绍】:唐人。玄宗开元中,官至兵部侍郎。二十一年,以本官充山南宣慰使。

  • 丹粉所

    官署名。北宋置,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初隶三司,元丰改制后,改隶将作监。

  • 南明山

    山名。在今浙江丽水市。唐时为江南道处州。山上多胜迹,前人题刻甚多,山顶云崖阁中有“灵崇”二大字,传为晋葛洪所书。唐彦谦《游南明山》:“久闻南明山,共慕南明寺。”

  • 佛乡洞长官司

    元置,治所在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一百里梅江乡(邑梅场)。明玉珍改为邑梅沿边溪洞军民府。元置,治今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南梅江。属怀德府。元末明玉珍改为沿边溪洞军民府。

  • 铭座右

    源见“座右铭”。指以自诫之文自警。唐司空图《自诫》诗:“我祖铭座右,嘉谋贻厥孙。”

  • 小乡伯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乡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