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与:给予。 人家不要的,我买过来;人家需要的,我再卖出去。 指商人经商,善于掌握行情,窥伺时机,牟取暴利。语出《史记.货殖列传》:“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自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宋.陈亮《孙天诚墓志铭》:“夫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而善致富者则曰: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其他 ①别人不要,我买过来;别人需要,我再卖出去。《史记·货殖列传》:“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多用于经营买卖。也作“人取我与,人弃我取”。②自己的志向、见解与他人不同。[例]“~”说的就是观点、思想不与他人雷同,保持自己独特的个性。△多用于描写志趣爱好。→人涉卬否 人各有志。↔随波逐流 随风转舵。 也作“人取我与,人弃我取”。


【词语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成语: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猜你喜欢

  • 唐诗探胜

    霍松林、林从龙选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7月出版。35.7万字。该书收入海内学者有关唐诗的论文93篇。内容较为多样,既有作家总论,也有作品分析,亦有考证新诠,还有鉴赏随感。其文或逐幽探微、或品诗论

  • 之罘

    《汉书.武帝纪》:太始三年二月,“(武帝)幸琅邪,礼日成山。登之罘(音fú),浮大海。”晋.晋灼注:“《地理志》:东莱睡县有之罘山祠。”《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九年,始皇东游。……登之罘,刻石。”

  • 大清国矿务正章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农工商部奏准颁行。共十五章七十四款。规定农工商部设立专司专管矿务一切事宜;凡前此按旧章开采矿产之华洋各商,均须依照新章修改增补。外商所订合同条款有占夺华民生计及有碍中国主

  • 梅花道人遗墨

    二卷。元吴镇(1280-1354)撰。镇字仲圭。自号梅花道人。嘉兴(今浙江嘉兴)人。画家。性格抗怀孤往,穷饿不移。此集为其乡人钱棻摭采题画之作,荟萃成编。镇画深自矜重,不轻易为人作。后来画贾伪为题识,

  • 納堯

    读音:Nàyáo【综】 清正蓝旗满洲马甲造寿之妻为纳尧氏(260)。

  • 裴度

    【生卒】:765—839【介绍】:字中立,行十六,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贞元五年(789)进士。官刑部侍郎时以力主削藩与武元衡同遭暗杀,幸未死。宪宗、穆宗、敬宗朝三历宰相。元和十二年(817)以平淮

  • 司牧马经痊骥通元论

    六卷。元卞管勾(生卒年不详)撰。旧本题《东原兽医卞管勾集注》。又名《元卞管勾集》、《痊骥通玄论》、《痊骥通玄经》、《马经通玄方论》。管勾是官名,生平不可考。只知是东原地区(今山东省汶上、宁阳等地)人。

  • 蓬莱观海亭集

    十卷。明潘滋(生卒年不详)编。潘滋,婺源(今属江西)人,其他事迹不详。观海亭在山东蓬莱阁,为观海市蜃楼之地。嘉靖二十九年(1550),潘滋为登州府(今属山东)推官,本书即此间承台檄所辑古来诗赋碑记之文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赤精

    同“赤帝子”。唐李白《广武古战场怀古》诗:“赤精斩白帝,叱咤入关中。”清顾炎武《子房》诗:“归来遇赤精,奋戈起榛薄。”【词语赤精】   汉语词典:赤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