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女看守若干人,在所长督率之下,分工管理有关事宜。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女看守若干人,在所长督率之下,分工管理有关事宜。
见“曷苏馆”(1652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老头”。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木戛地区拉祜族对18—19岁仍未成亲的小秋子的泛称。称这个年龄未嫁的姑娘为“牙迷哈毛”,意为“老姑娘”。解放前拉祜族盛行早婚,男性一般15—16岁,女姓一般
金溪(今属江西)农家女。知婆母等人有盗窃行为,遂使丈夫出外行商以避。屡谏婆母不听,遂自杀。
立言:指著书立说。 科举时代,考试规定用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但要用古人思想行文,并且只能根据几家指定的注疏发挥,绝对不许有自己的见解。故称“代圣贤立言。”语出清.方苞《进四书文选表》:
官署名。金代置。统军机构。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为总领司,直隶枢密院,每司军兵数万人。长官为总领,秩正四品。后改为都尉司。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1732—1788【介绍】:清江苏嘉定人,原名廷谔,字鹗起,又字夔律,号鹤溪子。王鸣盛弟。诸生。家居侍父母,名所居为逸野堂。工诗、古文及画。有《逸野堂集》等。
文集。唐李翰撰。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谓李翰以所作三十卷为前集。《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李翰前集》三十卷。《宋史·艺文志七》著录《李翰集》一卷。其集当已亡佚。《全唐文》存文十三篇。
书名。明周晖撰。二卷。晖字吉甫,应天(今江苏南京)人。是书杂记明朝南京掌故,上涉朝章国典、功臣名士佳话,下及街谈巷议、民间风俗琐闻,可补史乘之缺。万历三十年(1602)初刻,前有作者《小序》及焦竑所作
即“优合”(7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