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刑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一人,委署主事一人,以及笔帖式、书吏等员。
官署名。清置,属内务府,掌府属审讯之事。初名尚方司,康熙十六年改名慎刑司。由郎中、员外郎领管。其属有主事、催长、副催长等。太监犯罪,也多由慎刑司审判。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清通志·职官三》、《清会典·内务府》。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一人,委署主事一人,以及笔帖式、书吏等员。
官署名。清置,属内务府,掌府属审讯之事。初名尚方司,康熙十六年改名慎刑司。由郎中、员外郎领管。其属有主事、催长、副催长等。太监犯罪,也多由慎刑司审判。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清通志·职官三》、《清会典·内务府》。
即今宁夏南部清水河。《元和志》 卷3萧关县: 蔚茹水 “在县之西。一名葫芦河。源出原州西南颓沙山下”。《新唐书·牛僧儒传》: 吐蕃 “赞普牧马蔚茹川,若东袭陇坂,以骑缀回中,不三日至咸阳桥”。《宋史·
读音:qióng【源】 春秋时周大夫邛叔食采于邛(故城在今四川邛崃县),遂以邑为氏(17,60,62)。亦见《姓苑》(21,24)。【变】 亦作〔卭〕(9,11,17)。【望】 蜀郡(17,418)。
《战国策.赵策三》:“魏魀谓建信君曰:‘人有置系蹄者而得虎。虎怒,决蹯而去。虎之情,非不爱其蹯也。然而不以环寸之蹯,害七尺之躯者,权也。”后遂以“绝蹯”喻做事权衡轻重,不因小失大。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庄子.骈拇》:“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后因以“断鹤续凫”比喻强行做违反规律的蠢事。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陆判》:“断鹤续凫,矫作者妄;移花接木,创始
在今江西南昌市北。《豫章记》:“刘繇城在豫章县北四十里。”《寰宇记》卷106洪州南昌县:“刘繇城在县东北三十八里。盖孙策略地于曲阿,扬州刺史刘繇败奔豫章,筑城自保。今人号为刘繇城。”相传东汉末扬州刺史
【生卒】:739—824【介绍】:唐僧。姓氏里居不详。少入法门,先参马祖道一,祖为立名天然。又师石头希迁禅师受戒法。居天台华顶三年,礼国一大师。宪宗元和中上龙门山,与庞居士、伏牛禅师为物外之交。曾于洛
契丹族一种独特捕鱼方法。非为中原之垂钓。以宋人程大昌《演繁录》所记最详,云:“其钩是鱼也,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
官名。晋始置,其后历代皆置,唐代的太子主簿掌府事、考核文书簿籍、监印纸笔等,从七品上。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詹事》、《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
在今四川城口县西。清道光 《城口厅志》卷4: 柏家垭 “距厅西九十里。地势险要。嘉庆初,征剿教匪。曾设粮台于此。今称其地为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