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司法处

县司法处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受高等法院院长监督;审判事务,受高等法院或其分院院长监督;检察事务,受高等法院或其分院首席检察官监督。


司法兼理机关。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国民党政府以地方法院一时不能在各县普遍成立,而承审员制度亦非妥善,决定于县政府内设置司法处以掌理司法事务。处内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员额在二人以上则以一人为主任审判官。司法处的其他员职有书记官、检验员、执达员、录事、庭丁、司法警察等。

猜你喜欢

  • 月令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大,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大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

  • 刘枣强

    【介绍】:见刘言史。

  • 马兰滩

    在今甘肃兰州市东黄河南岸。《方舆纪要》卷60兰州:马兰滩“明初扩廓围兰州。别将于光自巩昌驰救, 至马兰滩, 为扩廓所袭, 兵败被执处也”。

  • 陈检讨四六

    二十卷。清陈维崧(1625-1682)撰。陈维崧字其年,号迦陵,宜兴(今属江苏)人。清代著名文学家,陈贞慧之子,官至检讨。陈维崧天资颖异,十岁代祖作杨忠烈像赞,后与王士禄、王士祯、宋实颖、计东等唱和,

  •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有过错不改正,这才叫过错。语出《论语.卫灵公》:“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汉书.成帝纪》:“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劝摇之心。”同书《李寻传》:“夫过而不改

  • 李北海集

    唐李邕撰。六卷、附录一卷,收诗仅4首。此集版本为明崇祯十三年(1640)无锡曹荃刻本。《四库全书》据浙江鲍士恭家藏本著录,即此本。尚有《乾坤正气集》本。《湖北先正遗书》本作五卷。唐祖培辑《李北海全书》

  • 堂子

    在今北京天安门东。清 《日下旧闻考》 卷49: “堂子在长安左门外玉河桥东,每年元旦亲祭。凡国家有征讨大事,必亲祭告。” 旧址相当今天安门东南东西长安街上。1911年辛亥革命后,因开辟东西长安街而拆毁

  • 十九泉

    在今甘肃成县西南四十里。唐杜甫《秦州杂诗二十首》之十三有“近接西南境,长怀十九泉”句。

  • 景泰帝

    即“朱祁钰”。

  • 大宗正府也可札鲁忽赤

    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