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内城巡警总厅

内城巡警总厅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理京师内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处及事务、巡查、守卫、军装、刑事巡查五所,左、中、右三分厅,官医院,警备队,侦缉队。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九月巡警部成立,将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改为内城巡警总厅,隶属于巡警部。总厅总理内城一切警务,为管理京师内城司法、内务、公安的机关。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各分局则改为本厅的各分厅。内城巡警总厅设厅丞一人为长官,内部组织分为三处、五所。总务、警务、卫生三处,每处设参事为主官,处下分股办事;事务、巡查、守卫、军装、刑事巡查五所,设巡官、巡长、巡警。直辖机构有内城中、内城东、内城南、内城西、内城北五个分厅分辖内城二十六警区;又有内城官医院。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巡警部为民政部,内城巡警总厅隶民政部,增设司法处,改警务处为行政处,改参事为佥事,处下改股为科,并内城五分厅为中、左、右三分厅。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升为正三品衙门。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将内城二十六区减为十三区。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分厅裁撤,十三区直辖于总厅。又增设戒烟局、警备队、侦缉队。归总厅直辖。辛亥革命后沿设,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与外城巡警总厅合并,改为京师警察厅。参见“外城巡警总厅”。

猜你喜欢

  • 火药局管理大臣

    即“管理火药局大臣”。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冯延巳

    【生卒】:903?—960【介绍】:或误作冯延己。一名延嗣,字正中,广陵(今江苏扬州)人。仕于南唐烈祖、中主二朝,三度入相,官终太子太傅,卒谥忠肃。多才艺,尤长写词,虽所写多闺阁情事,而语句清新,取象

  • 平地泉招垦局

    1921年由丰镇、凉城、兴和三县析置,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治所即今内蒙古集宁市。1922年改为集宁县。

  • 韋默特

    读音:Wéimòtè【综】 清蒙古镶黄旗有韦默特氏(259)。又,清正黄旗满洲前锋六十一之妻为威莫特氏(260),〔威莫特〕似即韦默特之异译。

  • 读音:Huáng【综】 源出不详,江苏武进有此姓(314)。现行罕见姓氏。今山西之太原有分布。《山西人口姓氏大全》收载,未详其源。(按: “潢”本水名,《广舆记》载:潢河出南阳分水岭。居於此者

  • 内制

    ①唐宋时皇帝自宫中直接发出的诏令。亦称内命。唐开元二十六年(738)置翰林学士及学士院,掌草拟重要诏书,不经中书、门下两省,由皇帝许可后直接颁布,百官听于宣政殿。日常诏书仍由中书舍人撰拟。翰林学士所拟

  • 新泉

    即今福建连城县西南新泉乡。1931—1934年中央革命根据地置新泉县治此。

  • 甲申沧州纪事

    一卷。明末清初人程正揆撰。程正揆初名程葵,字端伯,号鞠陵,又号清溪道人,湖北孝感人,为明崇祯进士、翰林,书画家。程正揆弘光时以谕德降清,授光禄寺丞,官至工部侍郎。著有《清溪遗稿》、《读书偶然录》。《甲

  • 广文馆博士

    学官名。见“广文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