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叙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部所属官员的升补降调、奖惩考核,京察等事及考验法官、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部所属官员的升补降调、奖惩考核,京察等事及考验法官、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裴斐、刘善良编。1994年中华书局出版。此书收入了自金元明清的别集、总集、诗文评、词话、笔记、方志等辑录的有关李白的资料。收入资料以人计916家,以书计865种。
明代弘治、正德时期文学家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和王廷相的并称,而以李何为首。他们对于文学的见解虽不尽一致,但大都反对宋代以来的诗文,强调复古,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成为一个流
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尧与舜的并称。相传尧名放勋,舜名重华。韩愈《醉赠张秘书》:“方今向太平,元凯承华勋。”
州门下吏名。汉代司隶校尉所属有功曹书佐,主选用。三国蜀沿置,魏无考,至晋改称西曹书佐。《宋书·百官志下》说:“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西曹即汉之功曹也。”别驾为外曹纲纪之任,西曹为门下之任,故其职
历(曆)一作端懿。北宋侬智高所建“南天国”年号(1052—?)。
即“还冤志”。
西汉置,属东海郡。治所在今江苏沭阳县东北。东汉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