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郡
隋大业三年(607)改循州置,治所在归善县(今广东惠州市东北五里)。辖境相当今广东罗浮山以东东江流域及螺河水流域以西、九连山以南至沿海地区。唐武德五年(622)复为循州。
隋大业初改循州置,治归善县(今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东北)。辖境同循州。唐武德五年(622年)复改为循州。
隋大业三年(607)改循州置,治所在归善县(今广东惠州市东北五里)。辖境相当今广东罗浮山以东东江流域及螺河水流域以西、九连山以南至沿海地区。唐武德五年(622)复为循州。
隋大业初改循州置,治归善县(今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东北)。辖境同循州。唐武德五年(622年)复改为循州。
读音:wǔ xiàng与“五相”同。历史上罕见复姓。《续通志·氏族略》 收载,其注引 《元和姓纂》 云: “吴相伍员子孙,吴人号之伍相氏。”一作“五相”。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设置,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介绍】:宋颍昌阳翟人,字元宠。曹勋父。徽宗宣和三年进士。以閤门宣赞舍人为睿思殿应制,以占对开敏得幸。官至道州刺史。有《箕颖集》。
官名。宋朝閤门司置,初选通识文字、善于宣赞、熟于祗应者任职,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从七品。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宣赞舍人,掌传宣赞谒之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192东汉人。董卓之婿。献帝初,任中郎将,奉命镇压黄巾军郭太部,大败。后分遣李傕、郭汜等在陈留、颍川诸县大事杀掠。初平三年(192)董卓被杀,所部大乱,乃携金宝出逃,为左右所杀。
周穆王大臣。其时周王室开始衰微,诸侯有的不遵王命,社会秩序不安,他建议穆王,加强刑法,于是作五刑三千条。其中墨刑干条,劓刑千条,膑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死刑)二百条。这些刑罚贵族均可用钱赎罪。因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一级。庶长,意即众列之长。秦、汉因之。汉景帝、武帝曾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骠骑将军自四年军后三年,元狩六年而卒。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汉骠骑将军霍去病死后,武帝为了悼念他的战功,故意将他的坟墓修得和祁连山山形一样
在今甘肃岷县南。《资治通鉴》:南朝陈至德元年(583),“隋行军总管梁运破吐谷浑于尔汗山”。